服务指南
为了保护农业种质资源的多样性,提高优异种质资源的利用效率,根据《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对外交流办法》,资源用户能够通过本平台查询检索种质资源,并提出资源利用申请。
一、总则
所有申请服务需符合国家《农作物种质资源管理办法》及国家相关规定。
二、服务类型
1. 种质资源保存
2. 种质资源分发
三、申请程序
1. 请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洽谈有关事宜。
2. 下载<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外提供种质协议>或<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对外提供种质补充协议>或<种质保存申请>。
获得申请书后请仔细填写,并需加盖有效的签章或签名。
3. 注册登录、进入种质资源、选择种质、加入申请暂存单、写明申请用途、提交保种单位、审核协议、用户确认协议、用户签字盖章、提交协议、申请完成。
四、服务事项
1. 种质资源保存
送存种质需达到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种质入库标准;
种质资源保存申请表审批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保存单位提供种质并办理相关手续;
收到种质7个工作日内安排种质进入入库流程,对种质进行检测和入库前处理;种质入库完毕将开具上海市农业生物基因中心种质保存证明。
2. 种质资源分发
对外提供农作物种质资源申请表审批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相关手续,并安排取种、邮寄给需种单位。
五、收费标准
见《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对外交流办法》收费标准
六、相关文档下载